來源:國家新聞出版署 日期:2022年1月18日
國新出發電〔20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報紙主管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
根據《報紙出版管理規定》《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21年度報紙核驗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驗時間
2022年2月10日至3月31日
二、核驗重點
(一)重點核驗內容
1. 報紙主管主辦單位是否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職責;報紙出版單位及主管主辦單位在改革改制后,資本結構中是否存在非公有資本成分。
2. 報紙及所辦新媒體內容是否堅持正確導向,是否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是否刊載法律法規禁止刊載的內容;是否存在編校質量、出版形式質量低下問題,是否在各級質量檢查、審讀、評價考核工作中被通報;是否有健全的采編管理內控制度,是否履行“三審三校”審稿制度,是否對所辦新媒體堅持“一個標準、一把尺子、一條底線”管理。
3. 報紙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業務范圍出版;報紙變更許可事項是否依法履行審批程序;是否存在未備案休刊或休刊超過180天等問題;是否存在一號多版及出賣、出租、轉讓刊號、版面、報紙出版許可證等問題;是否存在社會效益低下問題;報紙刊載廣告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是否被有關部門通報、處罰。
4. 報紙采編人員是否符合新聞記者證核發與管理有關要求,是否存在新聞敲詐、虛假新聞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新聞采編人員使用微博、微信等公眾賬號是否依規進行統一管理;報紙出版單位負責人是否參加崗位培訓;報紙出版單位駐地方機構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二)重點核驗單位
1. 近兩年報紙名稱和業務范圍均發生變更的報紙出版單位。
2. ???、休刊、長期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備出版條件的報紙出版單位。
3. 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涉嫌違法違規有案在查或群眾反映存在內容導向、新聞敲詐、虛假新聞等問題的報紙出版單位。
4. 近年來編校質量低下、編校差錯突出的報紙出版單位。
5. 上一年度被列入年度核驗緩驗且尚在整改的報紙出版單位。
三、組織實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負責本地區報紙的年度核驗工作,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負責軍隊系統報紙的年度核驗工作。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主管在京出版的報紙,由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負責核驗。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報紙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做好年度核驗工作。
國家新聞出版署對重點地區和單位進行督導檢查。
四、核驗程序
(一)單位自查。各報紙出版單位對照本通知要求認真進行自查自糾,撰寫年度自檢報告,在中國記者網登錄“2021年度報紙核驗系統”填報并打印《2021年度報紙核驗表》。
(二)報主管主辦單位查驗。各報紙出版單位將年度自檢報告和《2021年度報紙核驗表》紙質材料提交主辦和主管單位,由主管主辦單位進行查驗、出具審核意見并在《2021年度報紙核驗表》上加蓋公章。
(三)報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核驗。各報紙出版單位將加蓋主管主辦單位公章的《2021年度報紙核驗表》,連同年度自檢報告、截至2022年2月10日最新連續出版的30期樣報等核驗材料,報送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依法依規認真核驗紙質材料,登錄“2021年度報紙核驗系統”在線審核各報紙出版單位填報的信息并審定核驗意見,對重點核驗單位要在調查談話、實地檢查等基礎上審定核驗意見。
(四)報送國家新聞出版署。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通過“2021年度報紙核驗系統”匯總、提交本地區報紙2021年度核驗工作報告、2021年度報紙核驗結果目錄。年度核驗工作報告應包括年度核驗情況、報紙及所辦新媒體主題宣傳、出版質量、融合發展、經營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社會效益等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困難和措施建議等。2021年度核驗工作報告和報紙核驗結果目錄須另報送紙質文件。
國家新聞出版署將對重點地區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并對本年度重點核驗單位進行有針對性地抽查,重點對報紙及所辦新媒體出版經營、采編內控制度、人員管理等方面情況進行檢查和綜合評判。
五、核驗要求
(一)精心組織審核。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切實落實年度核驗制度要求,進一步加強填報數據審核,確保數據完整、真實、規范,對填報數據不完整、不真實、不規范、相互矛盾以及填報舊數據的予以退回,重新填報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暫緩核驗。
(二)突出核驗重點。要建立重點監管報紙檔案,對照核驗重點逐一核驗,并結合實際組織開展報紙審讀、質量檢查、談話警示、案件查處等工作,加大報紙退出和資源整合力度。
(三)嚴格核驗結論。要按照《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辦法》相關規定,對報紙出具通過核驗、暫緩核驗、不予通過核驗、未參加核驗四種意見之一,暫緩核驗、不予通過核驗、未參加核驗的要說明原因及擬采取的處理措施。
(四)做好后續工作。要按照《關于規范報刊停辦注銷有關程序的通知》要求,對暫緩核驗、不予通過核驗、不按規定參加核驗、主管主辦單位主動停辦的報紙嚴格規范處理。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2年1月18日
(聯系人:王琦,電話:010—83138397,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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